Java設計模式常用原則解析
1.單一職責原則 每一個類負責一個職責(一個類只有一個方法)
2.里氏替換原則 所有引用基類的地方都能透明的使用其子類的對象。
問題來了:
比如原來
class A{fun();//完成P1功能}
現在需要添加新功能
class B extends A{//A的子類B實現了fun的功能)fun();完成功能為P(原來的P1功能加上新增的P2功能)}
則,在子類B完成新功能P2的時候可能會導致原有功能P1發生故障
解決辦法
當使用繼承的時候,除了添加新的方法來完成新功能P2之外,盡量不要重寫父類A的方法,也盡量不要重載父類A 的方法
3.依賴倒置原則(核心思想,面向接口編程)
定義:高層模塊不應該以來底層模塊,二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;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,細節應該依賴抽象;
問題:
類A(高層模塊)直接依賴B(低層模塊)
eg:class A{public void fun(B b){};}
現在想要把類A的依賴改為C,則必須修改類A的代碼為
eg:class A{public void fun(C c){};}
解決辦法:
類B和類C都實現接口Interface D;
類A依賴接口D
eg:class A{public void fun(D d){}; }
這樣在使用類A的fun方法時可以這樣使用fun(new B());或者fun(new C());
4.接口隔離原則
將臃腫的接口才氛圍獨立的幾個接口,這樣子類在實現該接口時就不必要實現臃腫接口的所有的抽象方法
5.迪米特法則(最少知道法則)
降低類與類之間的耦合度,從而減少當一個類改變時對另一個類造成的影響。
簡單來說,就是一個類對自己以來的類知道的越少越好。對于被以來的類,無論邏輯多么復雜,盡可能的將邏輯封裝在類的內部,對外提供一個public的方法就行了。
更簡單的定義:至于直接的朋友(稱出現成員變量、方法參數、方法返回值中的類為直接朋友,出現在局部變量中的類不是直接的朋友)進行通信。
(依賴的三種方式,方法參數,局部變量-方法內的變量,靜態變量-方法中調用某個類的靜態方法)
6.開閉原則
一個軟件實體類、模塊、和函數應該對擴展開放,對修改關閉。
問題:當軟件升級維護時,隊友俺有代碼進行修改,可能會給舊代碼引入錯誤。
解決辦法:當軟件需要變化時,盡可能通過擴展軟件實體的行為來實現變化,兒不是通過修改已有的代碼來實現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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